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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自考 自考报名 开考科目 考试大纲 考场须知 考试机构 准考证 成绩查询 自考毕业

了解自考

新手指南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称自考,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创立,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贯彻宪法鼓励自学成才的有关规定,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自考报名

报名条件

1、专科段(基础科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学历、身体健康状况、居住地等限制(不限制户口,可在异地报考毕业),均可按省级自学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考试。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有关规定报名。

2、本科段

报考条件与专科段基本相同。但待考生办理本科毕业证书时,必须交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否则,不给办理本科毕业证书。可以在报考自考专科段的同时,报考本科段,但必须先取得专科段的毕业证书后,才能申请本科段的毕业。部分省市已开通专科毕业证书和本科毕业证书同时办理的制度,缩短考生办证时间。

3、能遵纪守法、接受改造、积极学习的劳改、劳教人员,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也可申请报考。

报名时间

2017年自学考试报名时间如下:

2017年1月自考报名时间2016年11月5日-12月15日;

2017年4月自考报名时间为2016年11月至2017年3月中旬;

2017年7月自考报名时间为2017年4月中旬至6月中旬;

2017年10月自考报名时间为2017年5月中旬至9月中旬。

开考科目

1月考试安排表

点击查看【2017年1月广州自考各专业开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表

4月考试安排表

点击查看【2017年4月广州自考各专业开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表

7月考试安排表

点击查看【2017年7月广州自考各专业开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表

10月考试安排表

点击查看【2017年10月广州自考各专业开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表

考试大纲

考试说明

1、各门课程考试采用的考试大纲、教材的版本等信息。

2、自学考试课程考试大纲是在专业考试计划的基础上,按照自学考试的特点,明确课程内容和规定考试标准的文件;是具体指导个人自学、社会助学、课程考试命题、编写教材和自学指导书的依据。

考试教材

1、各门考试课程均有课程自学考试大纲。考生在自学过程中,一定要读懂开考课程的考试大纲要求,什么是识记的内容,什么是了解的内容,什么是理解的内容,什么是要掌握的内容,什么是综合运用的内容,什么是需要教材以外补充的内容,考试大纲都作了明确的规定。考试大纲中要求考生理解、掌握、综合运用的内容,一般均为考试内容。反之,只需要考生了解的内容,不一定是考试的内容。

2、个别情况下,有的开考课程有教材,但大纲暂时未出版,针对这样的情况,考生要以该课程教材的重点部分作为自学的主要内容,因为该教材的重点部门是作为考试的内容。

考场须知

考前注意

1.考生应讲诚信并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2.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开考前20分钟考生持有关证件进入考场。

4.开考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课程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次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5.考生进入考场除2B铅笔、书写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外(其它科目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其它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

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及其它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等设备,以及涂改液、胶带、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不准随身夹带文字材料及其它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开考细节

1.入考场后按监考员指定的座位就座,将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放在桌子右上角以便核验。考生在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试卷及答题卡上的指定位置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准考证号、考试号等栏目。

2.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答题。

3.所有答题均答在答题卡上,选择题部分用2B铅笔填涂,非选择题要求用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不得使用其它颜色笔或铅笔(除画图外)答题,在试卷上答题无效。

4.考生应在答题卡规定的地方答题,不准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

5.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草稿纸。

考试机构

官方机构

考试官方机构

机构性质

备注

国家考试机构

全国考委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由国务院教育、计划、财政、劳动人事部门的负责人,军队和有关人民团体的负责人,以及部分高等学校的校(院)长、专家、学者组成,负责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

专业委员会

全国考委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负责拟订专业考试计划和课程自学考试大纲,组织编写和推荐适合自学的高等教育教材,对本专业考试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质量评估。

地方考试机构

省考委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

省考办

省考委的日常办事机构,各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设省考委的工作管理机构。

市考委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所辖地区(以下简称地区)、市、直辖市的市辖区设办。

主考学校

专业师资力量较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担任,由省考委遴选设办,内设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事机构,根据任务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所需编制列入学校总编制数内,由学校主管部门解决;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上接受省考委的领导,参与命题和评卷,负责有关实践性学习环节的考核,在毕业证书上副署,办理省考委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准考证

打印时间

自学考试准考证打印(领取)时间一般考前半个月开始(部分地区需去指定点领取),2017年自学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如下:

2017年1月自考准考证打印时间2016年12月下旬起;

2017年4月自考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7年4月初;

2017年7月自考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7年6月下旬;

2017年10月自考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7年10月初。

打印流程

登陆自考网(即报名网站)。

输入准考证号及密码,进入考生个人空间。按照提示打印即可。

带上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到当地自考办或自考办指定地点办理即可。

注意事项

1、《准考证》丢失或需要更改的考生,应在每次考试前5天起到考试结束后止(公休日照常办理),前往考籍所在区县自考办办理相关手续。考生需填写《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补发、修改申请表》(一式三份),区县自考办审核后签字盖章。考生还须交纳制证费10元。

2、考生持区县审核后的《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补发、修改申请表》参加考试,并凭此表于下次考试前到考籍所在区县自考办领取新证。

3、遗失《居民身份证》且因时间较紧来不及正式补办的考生,可以由本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带有考生近照的《户籍证明》,并且需在《户籍证明》上考生照片位置加盖户籍专用章(《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无效)。否则视为无效证件不得办理补发《准考证》的手续。

成绩查询

考试时间

考试日期考试时间开考省份
1月9、10日上午广东、福建、重庆、四川
9:00-11:30;
下午
14:30-17:00
4月16、17日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
福建、江西、山东、湖北、内蒙古、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
四川、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河南、贵州、新疆、黑龙江
7月4、5日(暂定)
广东、江苏
10月22、23日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
福建、江西、山东、湖北、内蒙古、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
四川、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河南、贵州、新疆、黑龙江

成绩查询

>>>自考1月成绩查询

查询时间

自学考试成绩查询时间一般考后半个月开始,2017年自学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如下:

2017年1月自考成绩查询时间2017年2月初开始;

2017年4月自考成绩查询时间为2017年5月上旬;

2017年7月自考成绩查询时间为2017年7月下旬;

2017年10月自考成绩查询时间为2017年11月初。

自考毕业

毕业条件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具备下列条件,方可参加毕业审查,办理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①考完本专业考试计划所规定的理论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

②完成该专业所规定的实践性环节课程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

③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

④办理本科毕业证书者,必须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毕业时间

考生根据专业考试计划自己判断并申请毕业,市自考办不负责通知考生办理毕业手续。

凡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上半年6 月上旬,下半年12月上旬,具体时间以当地自考办安排为准)持《准考证》、《身份证》、全部《课程合格证》,办理本科毕业证者还须持有专科及以上毕业证原件,到所在市自考办申请办理毕业证书,经市自考办初审符合条件者,打印考生基本信息单,交考生核对签字,并发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表》。

在职人员由考生所在单位的人事(劳资)部门的负责人写出评语,加盖单位公章;非在职人员由乡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写出评语,加盖公章。

经市自考办、主考院校、省自考委三级审核后,符合条件者,发给毕业证书及毕业生档案。

学士学位

申请学士学位的条件:

1、学习并通过考试计划规定的政治理论课程,能够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并具有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认识问题的初步能力。

2、通过自学考试,取得了本科全部课程的合格证书,完成了毕业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经审核准予毕业,表明考生确已较好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3、申请学士学位的考生所学专业的主干课程平均成绩必须达到主考院校要求,并通过学位英语考试。

领取流程:

1、出示准考证、身份证,告知自考专业及层次。

2、在领取毕业生档案登记簿上签名,如系受人委托代领,应同时出示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并在签名栏内签“***代”;

3、领取档案袋和证书夹,仔细检查,有无错装或缺漏(档案袋内装自考毕业证书、自考课程合格证、自考毕业生登记表及毕业成绩单);

4、将毕业证书、自考课程合格证取出,由本人妥善保管。将自考毕业生登记表及成绩单(各1份)密封在袋内交本人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建议考生在密封档案前将自己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一份留存备查)。

自考考试通过后,该如何申请毕业证和学位证?都需要什么资料?

  所有报名高等教育自考本科的同学,符合条件院校颁发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小编今天把毕业申请流程详细的给大家说说,同学们可以收藏哦!

  本科毕业条件和申请流程

  当你把所报专业内的所有科目考全部及格(60分),就可以申请毕业。

  所有科目包括:笔试科目、实践科目、毕业论文。(自考专科没有实践科目和毕业论文)。

  注:想拿学位的本科生,在毕业申请之前一定要确认自己是否达到自己主考院校的学位要求,即学位科目分数是否达标。

  毕业申请之后准考证号将被注销,不能继续参加科目考试

  学士学位条件和申请流程

  根据规定,凡是符合学位条件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按照广东省目前的规定,基本是专业课平均70分+学位英语,即可向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提出申请,由主考学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授予相应学位。

  学位证是由主考院校颁发的,所以需要本人前往主考院校领取学位证书。一般情况下,提交毕业申请或学位申请3个月左右证书才会发放,证书发放一个月左右即可在学信网查到专科或者本科的学历信息。

  也就是说,自考本科的主考学校均有学士学位授予权。

  学位证不需要通过考试获得,它和毕业证是相互独立的证书,不影响本科毕业。在本科毕业证书发放之后,持相关资料至主考院校现场申请学位证书并审核资料。

  有学历即可考研考教师资格证,也不太影响找工作。在本科毕业证书发放之后,持相关资料至主考院校现场申请学位证书并审核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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