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费标准
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在校学习期间的管理
(一)我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在新生入学时对新生专科学历进行复核,复核未通过的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二)我校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教育部《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等体检标准对入学后的新生开展体检复检工作,复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三)本科插班生为国家任务生,秋季入学,全日制脱产学习。插班生入学后,由我校进行专科毕业资格、思想政治、业务、健康情况复查。复查合格并经注册后,即成为我校的正式学生,插入本科专业三年级学习,并按插入年级的管理办法管理。
(四)本科插班生入学后不得转专业。
三、毕业与就业
本科插班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获得相应学分,德、智、体考核合格,符合相应专业人才培养规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本科毕业,发给本科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本科插班生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相同。
四、联系方式
部门:招生考试处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仑头路21号临时行政楼204
电话:020-84096844
传真:020-84096069
网址:http://zsb.gduf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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